托米读书>竞技小说>好女 > 11.倔强
    李大脚虽然生在野猪坳乡村的富贵之家,但没有那个好命去享受李家的堂皇和荣华富贵。她和野猪坳乡村的贫苦人家的孩子一样,如野草一般没病没灾地成长起来。

    她苦难的生命里始终会有一只黄羊在庇佑着她,让她躲过许多劫难。

    李大脚在野猪坳乡村开始引人注目也就是从她亲生母亲碧玉死后那年秋天开始的。

    准确地说那年李大脚才七岁。

    七岁的李大脚在野猪坳乡村成了一个倔强的小姑娘。

    这年秋天,她做了一件令野猪坳乡村的人刮目相看的事儿,那就是让比她大四岁的旺旺去念书。

    念书,对于七嫂的儿子旺旺而言,是一件想都不敢想的事,在村里的小学堂里念书的那十几个小子,都是野猪坳乡村里有头有脸的人的子弟,对穷得出水的七嫂而言,她是不敢想把儿子旺旺送去读书的,虽然说一年只要两担谷子的学费,但这两担谷子够她一家三口生存多久哪!

    在成长的过程中,七岁的李大脚知道自己将来就是旺旺的老婆,这一点她很早就明白了,因为乡村里的童养媳比比皆是。让李大脚感到欣慰的是,她和别的童养媳不一样,别的童养媳活得猪狗不如,像奴隶一样受欺凌,而她没有。无论是善良的七嫂还是老实厚道的旺旺都把她当人,当亲人看待,他们都不会为难她,而且百般地呵护着她,有好吃的先给她吃,有好穿的先给她穿,这让她很感动。

    李大脚对同父异母的兄长贵生的形象一直没有忘记。

    她觉得旺旺应该像贵生那样。

    这是她让旺旺读书的最淳朴也是最初的想法。

    让她下这个决心是因为她的侄儿福生的儿子启明。其实启明比她年龄大,和旺旺差不多。启明在那个秋天的正午在乡道上碰到了李大脚。

    李大脚对李家大院的人充满了仇恨,她觉得那大院里的人除了母亲碧玉和出走的贵生之外,没有一个好东西。

    仇恨是在幼小的心灵中长成的。

    美丽的李大脚天生就有一种不驯的质地,谁想征服她,那是不现实的。

    这个秋天的正午,她的侄儿启明就想征服她。

    他们在村道上狭路相逢。

    据目击者上官猴子说,是李大脚先动手打破了启明的头。无论怎样,李大脚的凶悍让李家的人束手无策,因为在李大脚的母亲碧玉死后,李七生突然喜欢上了女儿李大脚,这或许是他良心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