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弘治十八年开始便明确“见任及以礼致仕官员照例优免杂泛差徭”,从此以后,致仕官员也享受朝廷的优免政策了。
后来,朝廷优免政策的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到了嘉靖二十四年修订《优免则例》时,更是明确划定了“京官一品优免役粮三十石、人丁三十丁,以下递减……;外官减半;举、监、生员免粮两石、丁二人;致仕优免本品十分之七。”的规定。
自此以后,更连中了进士、举人、秀才的家庭都一样免除徭役,这种扩大化的优免,使人数众多的升斗小民负担愈加繁重。
而这里提到所谓的“免役粮三十石……人丁三十丁”,其实指的还是免除附着在人丁田亩上面的泛杂徭役,与其应该缴纳的田赋正税,完全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大明朝的优免正常从始至终,都指的是田赋正税之外的各项徭役,从来就没有包含过田赋正税一说。
可一旦到了“优免政策”的执行层面,就完全彻底地脱离了朝廷《优免则例》的规定范围,虽然在大明朝的优免一直都只包含徭役,从未包括过田赋的正税。
但是,到了具体的执行层面上,各府、州、县治下乡绅们会运用各种超乎想象的手段,通过和知州、县官吏相勾结,既不服朝廷徭役,也不缴纳田赋的正税。
如此一来,所有的劳役和赋税就全都集中在名下没有几亩薄田的广大贫苦农民手中,也因此出现了大范围的贫民逃亡。
而那些贪婪无匹的士绅乡宦,则在贫民逃亡之后,再一次侵占贫民的田地,从而引起更多的贫民离家逃亡。
这就是为什么明朝末年,天下处处有流民的根源所在!
也是明末流寇闯王李自成、张献忠等人,但只要散些许粮谷,再振臂一呼,便能获得天下云集响应的基础。
其实在很多的时候,政策都是好的,可政令的执行需要各级官员来层层往下落实,否则连紫禁城都难出。
而在层层落实的过程中,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偏差,使得许多官员士绅乡宦成为了既得利益者,他们的越发贪婪,终将像饕餮一样吞噬一切,直到最后的国破家亡,而不能止!
现在东路延庆州、保安州的士绅乡宦就是如此,他们不但侵占了大量田地,还勾结州县官吏,隐匿自己名下的田赋,想方设法偷税漏税。
许多年下来,他们之间也早已结成一个个利益团体,无论谁来做知州、知县,他们都会主动示好,只要不动他们的利益,大家便可相安无事。
一旦动了他们的既得利益,那就上下联手,向上极尽诬告之能事,向下则会煽动各家名下佃户,罢耕闹事,最后结局往往是他们获得胜利,而知州、知县则被调任别处。
就如当初的永宁知县刘敏慎,虽一心想要整肃地方政事,清丈田亩,清收田赋正税,可层层阻力却使他举步维艰。
这些阻力既有来自上官的劝阻与喝止,更有来自于底层贫苦佃农的反对与阻挠,而那些隐匿田地不报,又千方百计偷逃国家田赋正税的士绅乡宦,却完全隐身在幕后,头影不露地操控着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