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旁的安芸早已暴笑如雷。
一旁的鼓手章卓静静地看着这一切,走过去拍了拍历明朗的脑袋:“就你这脑子还想跟安芸吵。”
然后又拍了拍安芸:“差不多得了,比起登台,我看洋阳待在你身边更容易害怕。”
最后一把揽住洛洋阳的肩膀,拉到自己身边:“远离这两个蠢货。”
历明朗和安芸异口同声道:“你滚。”
“好嘞。”
本来还有点紧张的洛洋阳在三人的拉扯中愣是被强行放松了下来,现在想紧张也紧张不起来了。
排练的这么多天,几人没有哪天不吵架的,每吵完一次他们的配合度就会上升一个层次,在下次演奏时就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如此“和睦”的团队,想散都难。
处在这样的团队里面,迟早要跟着一起发癫。
他们是一个标准的摇滚乐队,主唱兼节奏吉他手安芸,主音吉他手洛洋阳,贝斯手历明朗,鼓手章卓。
去年洛洋阳还没来,他们三人外加吉他及她及它社上一任社长就组成了一个乐队。
当时他们仨才大一,初出茅庐,还是几个青涩的少男少女,彼此之间敬之如宾。
相处了一年,几个人越来越熟识,本性也慢慢暴露了出来,开始变得相互嫌弃,相爱相杀。
上一任社长升入大三,决心考研,于是退出了吉他及她及它社也退出了乐队,并把社长一职传位给了安芸。
招新那天,安芸认定洛洋阳是朵好苗子,在他加入社团后便立刻把他“忽悠”进了乐队。
洛洋阳吉他弹得好,人长得也好看,还是一个如他们仨一年前一样青涩的大一少年,他一进入乐队便成为了一个如宝贝般的存在。
三人每天最大的乐趣在打架互骂的基础上多加了一条:洛洋阳争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