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米读书>青春小说>借我一缕阳光 > 第2章 丢狗
    八岁那年,初寒妞养了一只小狗,眼见着小狗一天天长大,结果有一天被一个偷狗贼给偷走了,为此她哭了大半宿。

    有个邻居看到了偷狗贼开的车,跟初寒妞描述了那人的长相,为了引鱼上钩,她从邻居家借了一只狗,每天她放学后就把狗拴在门口,狗链子绑的很牢固,遇到生人靠前,狗就下口咬。

    不料狗贩子又盯上了,几次下手未果,于是想到下毒,哪知初寒妞借的狗不吃生人喂的东西,而那个偷狗贼也被初寒妞注意到了,她悄悄跑到邻居家,问邻居上次偷狗的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回答是肯定的,聪明的女孩记住了那车的车牌号,等偷狗贼走了,她跑去家附近的派出所报了案。

    几日后派出所的警察来通知她家,偷狗贼被抓到,让他们过去辩认。邻居家的人也跟着同去,在一面镜子后,那个被抓的人站在那里,初寒妞认出那人就是偷狗未遂的人,邻居也确认他是上次偷走初寒妞家狗的同一个人。

    偷狗贼被治罪,补偿她家一千元,而且还被刑事拘留十五日,念他悔罪态度较好给予从宽处理。

    人不能心善,想不到有一天初寒妞家被人纵了火,幸亏路过的人发现帮着给扑灭,才未造成不良后果。

    为了家人的安全,初爷爷在别处又租了一个平房,他的想法是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虽然大家都知道是那个偷狗贼使的坏,但没有证据也不能去告官。

    ”寒妞,”初爷爷心疼地说,”你都大了,还要上学,就不要再捡破烂了,别因为捡破烂耽误了学业?”

    ”爷爷,”初寒妞安慰说,”你放心吧,我学习不会受影响的,我都是做完作业才出去捡的,我不怕别人咋说,我靠自己双手捡点东西填补家用,有啥磕碜的。”

    一年复一年,小学六年念完,她一天也没停止过拾荒,六年来她靠捡来的废品卖了有一万多块钱,使家里的生活有了些许改善,过年过节也能吃鸡、吃鱼、吃肉。

    那年父母离异,一个离家出走,一个又组成新家,也就是从那一年在初寒妞的记忆里,她没有再穿过新衣服,身上穿的都是人家不要淘汰的,但是也都很新,有的衣服还是名牌。

    如今初寒妞虽然父母都在,但却过着孤儿一般的生活,幸好有爷爷奶奶在,不然真要是无家可归。

    一开始那阵子,初寒妞还时常会想想爸妈,但是常听爷爷奶奶叨咕他们的不好,她就不再去想,但也恨不起来,她觉得他们跟自己没关系,有爷爷奶奶在身边就足够了。

    快初中毕业时,有个同乡碰到初寒妞的爷爷,告诉他,他儿子一年前在工地干活摔伤,可能导致下肢瘫痪,现在只能坐轮椅。

    一次初寒妞填学校发下来的一张登记表,有父母一栏,她问爷爷填不填,爷爷说,就填无,也就是在那天爷爷说了她爸爸摔伤的事,初寒妞听了心里动了一下,但是没有酸楚的感觉。

    ”我是爸爸妈妈的,”初寒妞心说,”但是他们却没有他们的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