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暮买的房子不大,是个二室一厅的小户型,除了主卧大一点以外,客厅和次卧都只算个骗客户的功能区,客厅只够摆下张桌子和条沙发,客卧只够摆张床和柜子。

    龚家宝站在次卧门口愣住了,他吞了吞口水含糊道:“我看你这里也住不下,我住宾馆去吧。”

    闫暮平平的瞥了龚家宝一眼,不容拒绝道:“就在这住下。”

    龚家宝很想争辩一下,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委委屈屈的进了次卧,把行李挤在了个墙角。

    他找了个方位把行李箱打开,把行李中的自家做的酱、干菜、腊肉之类的拿出来,照本宣科的说:“辣酱可以用来拌饭,干菜泡一泡和腊肉炒很好吃。”

    闫暮伸出手接过特产。

    龚家宝早就注意到闫暮手指修长了,趁这个机会就又多看了几眼。

    闫暮皮肤白,手指也白,不仅白还很细嫩,没有什么老茧,右手中指指节处有一个微微的凸起,像是写字过于用力会有的小印记。

    龚家宝自己就有,所以看到闫暮也有,立刻就得意了起来。

    闫暮接过龚家宝手里的特产,淡淡的说了句,“谢谢,太麻烦你了。”

    龚家宝发现了自己和闫暮一个小小的共同点,心情正好,大声回复道:“不麻烦,你要是喜欢,我下次还给你带。”

    闫暮斩钉截铁的拒绝,“不必了。”

    闫暮提着袋子去了厨房,龚家宝跟个背后灵一样跟着他。

    闫暮把袋子里的东西整齐有序的摆到了沙发,不急不缓的样子很有气质。

    龚家宝愣愣的看着他动作,脱口而出道:“你真好看。”

    闫暮斜瞥了他一眼,没理会他。

    龚家宝红了脸,觉得自己太不稳重了,不是一个合格的成年人。

    闫暮把东西摆好,又把龚家宝送到房间里,问他:“离晚饭还有两个小时,你饿不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