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米读书>历史小说>周允(攻) > 好奇心
    一个哨兵的到来,轰动了整个营地,也打乱了宋捡的心。哥不让他当哨兵,那就不当了,可他还是会对这些事产生好奇。

    小狼哥最近变懒了,睡到中午才醒,又下了两场大雨,宋捡捧着盆盆出去接水,在雨里,把两个人的脏衣服洗干净。

    经历过上次狼的牺牲,下雨已经是宋捡最开心的事了,他恨不得天天下雨,只要听见雨水声,就感觉到一阵浓浓的幸福。

    可天空为什么会下雨?宋捡不知道。他没读过书,营地里有专门教小孩儿学习的地方,他没去过。就算去了,自己也是没办法融进同龄人的异类,眼睛看不清楚又怎么能识字呢?

    但哥是认识字的,宋捡知道,哥还会看地图,会通过太阳辨别方向。

    隔了一天,宋捡又跟随小狼哥去张牧的帐篷了,张牧和副手们在询问移动基地的事情,好像在画一张又大又精准的大地图。

    “小捡哥,你想什么呢?”张艺又过来找宋捡了,大人们忙大人的,他一点都不关心,“你腕子上这个是什么啊?”

    宋捡把腕口一藏。“牙,这是狼牙,你别碰。”

    张艺是想碰一下看看的,但是怕宋捡生气,再加上他有个更厉害的哥,张艺就更不敢惹他。“我不碰……姐,你在干什么啊?”

    张灵正给弟弟缝裤子,一眼没看住,裤子又弄破了。“你什么时候能安静些,学学大人的事?营地里来了个哨兵,你不好好和爸学画地图,将来怎么当领头人啊?”

    “我将来肯定是最厉害的……”张艺嘟嘟囔囔地去了,跟在爸爸身后,离宋捡的哥哥远远的。

    张灵耳边终于安静,不一会儿,她的妈妈过来了。

    罗小兰希望女儿和那个少年多说说好,用胳膊碰碰女儿,用眼神示意她。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女儿找到能够托付一生的男人,对流民来说,找一个强壮聪明的男人就是生活安稳的保障。

    可张灵不理会,情愿把这份刚萌芽的爱慕藏起来。她偶尔会抬起头,看一眼那个少年,又快速低下头来。

    这些,宋捡都看不到,他只觉得张灵很香,慢慢坐过来,伸手摸她头发。

    “你是女人。”宋捡偷偷摸摸地说,“你头发好软,比我哥头发软多了。”

    “女人的头发就是比男人软。”张灵最爱惜的就是一头长发,乌黑浓密垂到腰间,“你哥……他和女人不一样,当然不软。”

    “我哥也香。”宋捡怪显摆似的,“他涂了荆棘花的汁子,很辣,我哥说,荆棘花很难摘……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