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米读书>历史小说>铠侠 > 第一章 少年
    “呼...”

    病已猛然睁开眼睛,看了看熟悉的天花板,才反应过来原来又是在做梦。

    病已身高大约175,肤色微黑,但是五官还算得上清秀,虽然不至于到大众脸的程度,但跟真正的帅哥比起来还是有一些差距。性格比较认生,在熟悉的朋友面前嘻嘻哈哈,到了陌生人面前却又是另一幅模样了,所以他总给不熟悉他的人一种生人勿进的疏远感。

    最近病已经常做着一个相同的古怪的梦。梦中一个奇怪的男人坐在一张桌子后面和他说着一些奇奇怪怪的话,病已想要看清男人的样子却怎么也无法看清,只能看得模模糊糊一个黑影。

    看了一下时间要准备出门上学了,病已赶忙进浴室把身上的冷汗冲去,洗漱着装完毕,从餐桌上拿起昨天剩下的包子便喊到:“叔叔,我上学去了啊,报纸给你放在老地方,你快起来吧,不然上班迟到,你局长又该骂你了”

    “知道了,吵死了...”一个男人从被窝中慢慢起身,边揉着杂乱的头发边回答道,似乎还没从梦中完全清醒过来。

    病已全名叫孙病已,因为从出生以后大大小小的病不断,父母便给他起名病已,希望他能健康得长大。本来一家人其乐融融还算幸福,谁知病已七岁那年与父母出游遭遇了车祸,在母亲极力的保护下,病已才没伤到要害。但是其父母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还是彻底没了心跳。家里本来就没什么亲戚的病已彻底成了孤家寡人,还好病已父亲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李飞收留,成为了病已的监护人,一路成长至今17岁,倒还算是没有什么大灾大难。

    李飞小病已父亲几岁,今年34岁。由于领着一个小孩子,又加上白天黑天不定时的警察工作便一直单身到如今,他自己倒是一点不急,觉得这样生活还算是自在。只是因为太过自在,小城里根本没有什么大的犯罪事件,结果每天接到的报警电话就是张大妈和邻居又吵架了,李大爷家的狗走丢了。

    病已和叔叔李飞现在住在华夏国东省的博城,博城东面靠海,北面环山,还有一片片茂密的丛林,这广袤的大自然环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们这是个开发一般的小城市,基本人人都住着单独的平房,每家每户都有着一个不小的院子,有些愿意花些钱收拾的都能改成让大城市的人羡慕的小别墅模样。

    如今17岁的病已正值上高二的年纪,虽然博城是座小城市,但是博城里唯一的高中却还是东省的重点高中。病已的成绩在班级里虽然只算得上中等,但也够考上一个还不错的大学了。奉行中庸之道的他并没有冲击学习名次的想法,对他来说,就这么不错的长大,考个不错的大学最后再找个不错的工作就已经是很好的人生计划了。

    卡着点进了教室,病已赶紧跑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跟着班级同学开始了早读,早读老师对于病已这卡点的行为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是没有迟到,而且也不像有些学生一样故意找老师麻烦,他倒也不好说什么。

    到了正式上课的时候,语文老师激情澎湃得讲解着文言文,病已则是有一搭没一搭得听着,心思却又不自觉飘向窗外了。少年人的心思就是这样,总觉得自己在学校的时间用不完,老师长辈们一遍遍的叮嘱,要珍惜时间,努力学习等都被当成了耳旁风,或许只有少年人自己经历一次成长才会明白长辈们这看似啰嗦的叮嘱才是最真的。

    不知不觉熬到了课间,病已刚伸了个懒腰,便有一只手打了过来,病已不用看就知道是林知之。

    “你这卡点技术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厉害啊,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低调点,这就是天赋。”病已也打趣道。

    林知之算是病已唯一的朋友了,虽然和周围人相处得不错,但病已真正当交心朋友的只有林知之。

    林知之,听名字就能感觉到其父母对其的期许。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林知之世代都算是书香门第,文化水平都比较高,到了林知之这一代也没有拉胯,在这重点高中也是名列前茅。182的身高,帅气的五官再加上白皙的皮肤,带着金属框眼镜,无疑是学校里情窦初开的女生们暗恋的对象。这与身高中等,颜值中等,成绩中等的病已倒是形成了很强烈的对比,可是这样反差大的两个人却成为了好朋友。

    “哎,小已,你看过今天早报了吗,说是昨晚有流星雨,但是卫星监测部门却什么都没监测到,还是昨天晚上一个天文爱好者看星星的时候发现的,那人也真是闲的,这都能登上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