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乌斯·尤里乌斯·凯撒,罗马共和末期杰出的军事家、政治家,公元前49年在打败庞培率军占领罗马之后,集大权于一身,成为罗马的独裁者,然而他活着的时候没有成为罗马皇帝。
公元前44年,凯撒遭到元老院成员的暗杀身亡,他的外甥兼养子屋大维击败了安东尼,成为第一位罗马帝国皇帝。
那是罗马的全盛时期,按照罗马的习俗,成年男人要穿白色的长袍,托加是罗马人的身份象征,没有罗马公民权的诸如奴隶、外来者是禁止穿托加的。
在盖乌斯凯撒之前,罗马官员以托加彰显其身份,没有穿托加的人甚至不允许出现在广场、赛马场这些场所,士兵除外,他们要穿盔甲,因此托加被视作和平的标志。
西塞罗曾在《论责任》中说过:让武力屈服于托加。
凯撒的成功在于他对外战争建立的功勋,当时的罗马贵族以穿着托加雄辩为荣耀,凯撒却酷爱战争,并且有极高的战争天赋。他极力避免随意发动战争,也不随意杀掉俘虏,他曾经是个伟人,直到他遇到将自己裹在一跳毛毯里的年轻埃及女王。
东方来的昂贵丝绸、香料让罗马贵族过上了奢侈的生活。那些从东方来的骆驼商人榨干了贵族的钱袋,与此同时对外发动战争也需要钱,埃及富饶并且有很多黄金,早就该纳入罗马的版图了,但是凯撒却迷恋着埃及艳后克莱奥帕特拉,并没有让埃及成为罗马的一个行省,日渐见底的国库和凯撒远征帕提亚的计划让元老院的人明白,如果再不制止凯撒他会将帝国推向毁灭,于是60个人参与了那次暗杀,那些养尊处优的贵族连杀人都不会,凯撒被刺中23刀,其中只有1刀是致命的,这些参与了暗杀的人都没有活过三年,要么被以前忠于凯撒的人暗杀,要么离奇掉入河里淹死,他们的所作所为也只是阻碍了一下罗马帝国时代的到来。
安逸的生活会消磨人的意志,和南方的西西里人相比,北方的维京人就要好战得多,那些挪威海盗在欧洲肆虐三百多年,沿路烧杀抢掠,还对基督徒施展“血鹰”这种刑罚,那个时候罗马的金鹰已经衰败了,在中世纪各个王国形成王权之前根本没有有效抵抗。
维京人素来以战斗凶猛著称,那些斯堪的纳维亚人对战斗有强烈的渴望,这次灭蛛行动斯莱特林就找了德姆斯特朗的学生来当援军。
一个用桦木魔杖的人居然对黑魔法有那么强的亲和力,才一年级的时候西弗勒斯就比一些七年级的学生懂的诅咒和恶咒多了,对于这些知识莉莉一向都表现得很厌恶,她更喜欢魔药课,用她的话来说,魔药就像在做饭,只是材料很恶心。
天赋这东西真的很难说得清,莉莉很努力得到的魔药课优等生成绩西弗勒斯不怎么费力就得到了,男生在逻辑思维上比女生要强得多,女生则在语言方面比男生有天赋,魔咒课的优等生几乎都是女孩子,哪怕是金妮和米兰达戈沙克这种连咒语都说不清的呢。
同样是天上的星辰,月亮与星星和太阳不同,代表的是暗夜,也就是黑暗力量。
在这张牌的状态下人感觉到的只有无助、不安、焦虑和恐惧,它的正位反而不如逆位的好。
“今天不是满月。”波莫娜仰头看着树枝间的月亮,宣布一个值得庆贺的消息。
“留神脚下。”西弗勒斯冷冷得提醒。
“我有你了,还担心……啊!”
可怜的草药教授被地上的树根给绊住了,脸朝前摔到了枯叶里。
“为什么你总是那么蠢呢,赫夫帕夫。”狡猾的斯莱特林站着笑看她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