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汽车驶离别墅,即将消失在视线里。
莫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此刻直觉并没有提示他危险,说明现在狼人应该还没有追上来,或者没有进攻的意图。
他是否可以尝试去追逃走的汉斯呢?
想到这里,他立刻转头对池慕云说道:“我想去追他。”
“可是我们的车已经被烧了。”女孩惊讶地看着他。
“我有一定把握追上他。”莫云摇摇头,“汉斯开的那辆吉普车太重要了,如果没有车,我们会被活活困死在这个地方。所以一定要追上去。你放心,如果追不上,我就立刻回来。如果格林他们问起,你就说我去追汉斯了。”
“可是……”
“没有时间了。我去了。”莫云制止了女孩,转身冲出门外。
“我……”池慕云还想说话,但莫云转眼间已经离开了她声音能传递的范围之内,几秒后就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他说得对,如果没有吉普车,我们所有人都无法逃离这里。可是我一个人,不会开枪,也不会战斗,如果狼人真的来了,我该怎么办……”她抿了抿嘴唇,用手拿起莫云给她的那把左轮手枪,开始装填子弹。
这种左轮手枪是非常容易操作的类型,虽然她从来没有用过,唯一的一次接触到真正的枪还是在大学军训的时候。
但她也看过不少电影,这种手枪是很多西部牛仔最喜欢用的那种类型,杀伤力大,而且容易换弹和射击。按照脑海中隐约的记忆和这具身体的本能,她小心翼翼地给手枪装弹,发现自己摸到枪身的时候竟然有一种熟悉感,装弹的过程也非常顺利。
“这个世界的我,从前应该很喜欢枪吧。”
她把子弹装填完毕后,举起手枪,拉开门缝,向着屋外瞄准。她突然有一种感觉,如果自己开枪,那就一定会命中。这是身体的本能告诉她的消息。
“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一个探险家?这个世界的莫云,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们为什么会成为恋人呢?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她情不自禁开始想象,但随即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她转过身,金发青年格林正从后门的方向走过来。
“咦,莫呢?”格林愣了一下。
“汉斯烧掉了我们的车,一个人跑掉了,莫云去追了。”她说,同时用手指了指门外那辆熊熊燃烧的吉普车。
“什么!”格林大吃一惊,跑到门口,立刻看到了烈焰滚滚的吉普车,怒吼道:“该死的,火焰会把那些狼人吸引来,汉斯肯定是用了汽油!他不仅仅是想抛弃我们,还想把我们当成狼人的诱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