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就听静安在我窗户外嚷嚷,说是门外有漂亮的马车。于是,在静安炽热,在静修老尼疑惑的眼神中,我不得不走向漂亮马车旁边的宇文赞。
他昂立风中,与身边的骏马相得益彰,说不尽的少年得意。
只是——
只是左眼圈一块淤青煞了这青春风景。
“你这又是演的哪出戏?”我看着不远处的青幔马车,虽然小巧但透着不动声色的精致,那车轱辘上还雕刻着百蝶穿花的图案。
“从今日开始,我便护送你去青螺坊。”
“我一个穷教习,可负担不起这车钱。”
“包在我身上。”宇文赞笑了,左眼上的淤青很是碍眼,兰七果然是很知道轻重的。
我上前一步,想看看他眼睛是否有伤到,这兰七也是糊涂,知道宇文家就这根苗苗了,还出手如此重,哪像做哥哥的样子。
这淤青乌中泛紫,紫中带红,看着有些瘆人,我不禁拿手略略遮着嘴,大约表情有些夸张,使得宇文赞将脸侧向一边,不让我再去细观他的眼睛,“你干嘛?”
“可还疼,有没有冷敷一下?”
“昨日回到下处倒头便睡了,今晨早起备车来这里,哪里来得及冷敷。这小伤值得什么,我身上还有更大的伤疤。”那骄傲的样子好似要马上为我展示一般。
“衣服遮着倒也没什么,若是毁容,让陆家的小姐怎么办?”
宇文赞没有说话,倒好像我提起一个不该提起的人,我也自讨没趣默默上了青幔马车。首先声明,我真不是故意提起陆小姐,让宇文赞难堪。主要是总觉得陆小姐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这大约是因为那封给陆道寻大人的信我一直随身携带,当作自己在陵州城的最后一个依托,哪知道这个依托成了宇文赞的老丈人,多少有些被倾占的感觉。
想起昨晚他还说要娶我为妾,一直以为他傻,看来他的算盘打得贼精。既能娶陵州的官宦小姐,扎下脚跟,顺便娶一个知根知底的童年伙伴,不忘初始,乐得齐人之福。
想到此,松软的锦缎坐垫好似冒出千万根芒刺,令我坐卧难安。他既然已经默认陆家的婚事,自然也算半个有家室的人了,如今接送我去青螺坊,算怎么回事呢?这不会是一厢情愿把我当成未过门的小妾吧。
哼!这小子,该打该打。以前我坐享富贵,性格张狂,如今我身无分无,可内心的张狂并未减得半分。“就算嫁给皇帝,我再怎么也是——皇后呀!”我自言自语,说完一激灵,总感觉鸠婆婆嘴角含笑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我。还好,还好,鸠婆婆估计还在婺州煮汤煎药呢,要不然她听到了还不知道如何讥笑我呢。
说到鸠婆婆,前几日那位“黑夜叉”回来了,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