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烈金族首领之子,谁能想到大部分时间都是住在最简陋的地方。
常自成早早放好行李,撸起袖子,拿起角落里的扫帚开始打扫。闵兴见了,也将行李往地上一扔,抄起工具和他一起干活。
“你肯定不常干粗活。”看了他一眼,常自成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你怎么知道?”
闵兴挥着大扫帚,在布满蜘蛛网的天花板间胡乱舞动。
“你干活的样子生疏,手又长得那么白净。”
闻言,闵兴下意识瞄了一眼自己的手,又瞟了瞟常自成的手。
常自成的手黝黑、粗糙,手背上还有深深的裂纹,果然和他的手不一样。看来,常自成过得比他还要艰苦,闵兴打算今后多多关心这位舍友。
一个时辰之后,宿舍的打扫工作基本结束。
常自成的效率极高,大部分的打扫工作都是他做的。墙壁上不再挂着蜘蛛网,床铺上铺着崭新的被褥,地面被打扫得干干净净。虽然仍旧能闻到潮湿的霉味,但这一点是不可改变的。
因为,这间宿舍坐南朝北。
闵兴不禁纳闷,自己为什么会被分配在最差的一间房里,而且只有常自成这一个舍友。
“你是不是也是后来才收到的录取通知书?”
坐在闵兴身边,常自成似乎和闵兴怀着同样的心事,突然间开口问道。
“难道你也是的吗?”闵兴十分惊讶。
常自成点了点头。
“我的笔试成绩不好,但是学院认为我有天赋,所以又录取了,你是什么原因?”
“我和你恰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