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帮一次杜森的忙,杜森都会指点他买一只必定会大赚特赚的股票,这样的交易方式哪怕蝙蝠侠亲自来查,也查不出任何问题。
但是,杜森要离开阿卡姆,这就有点为难了,放人吧,他不好交差,不放吧,以他现在身边这几个人,都不够杜森杀的。
就在他犹豫时,杜森拿过他手中的打火机,点燃烟后,便自顾自的向大门走去,仿佛史密斯不存在一般。
“队长,怎么办,要开枪吗?”一个警卫用枪指着杜森的背影问道。
史密斯对着警卫脑袋就是一巴掌。“开!开个屁啊!还不给我把枪收起来,你想害死我们吗?他当初只凭两把手枪就几乎干掉了内部的所有警卫,在他面前有你开枪的机会吗?”
十多分钟后。
詹姆斯?戈登就赶了回来,当听到杜森被放跑时,气得差点一枪崩了史密斯,但史密斯的回答却让他哑口无言。
“我们就算全死了也留不下他,为什么不能放他走?我们领的是守卫的工资,并不是拼命的钱!我们能保护好蝙蝠侠就已经算尽力了。”史密斯干脆耍无赖了。
詹姆斯?戈登哑口无言,他刚才也见识到了这批逃狱的犯人有多么凶猛,仅仅十多分钟,他就损失了七八个警员,几十个警卫,却连一个犯人都没抓到。
哦!不对,他抓住了一个不算罪犯的罪犯,哈莉?奎茵,这个女人是在逃跑的时候被小丑抛弃了,现在还在那边伤心的哭泣。
经过这一战的亲身体会,他才意识到蝙蝠侠的重要性。
“我先带他回去治疗,这里就交给你们了!”詹姆斯?戈登扶起蝙蝠侠道。
詹姆斯?戈登离开后,史密斯才发现死了几十个警卫,顿时心中一阵骂娘,这狗探长一定是故意跑这么快的,现在他手上的警卫,谁还敢进监狱,不行,他要在外面看里面情况再说。
半个小时后,杜森走到了歌谭市,夜晚的歌谭市还是那么的热情好客,杜森才走了一段路,就有人送给了他五把匕首,三把砍刀,一把手枪,几根大麻以及好几千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