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尔文是个骑士。但准确来说,应该是个见习骑士,一位见习了八年的见习骑士。
他由七岁那年开始,就被送往贵族家庭中学习礼仪与骑术,十岁那年成为一名骑士侍从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见习骑士。后来经过六年的苦修,他学会了数种武器的使用技巧,同时也掌握了射箭、切肉、野外生存等骑士必备生存手段。
大家对他都很满意,他对自己也很满意。于是,自然而然的,十六岁那年柯尔文被正式册封为一名尊贵的骑士。然而就在受封仪式的前一天晚上,他遇到了改变自己一生轨迹的人。
那是一个醉醺醺的醉汉,他喷着酒气,放荡地调戏着一名平民家的少女。柯尔文不敢相信,居然有人敢在他的面前调戏妇女,简直就是在藐视王权!藐视骑士道!
于是他暴突而起,高呼着骑士教义“保护老弱妇孺”,高举着被授予的骑士铁剑,对那名醉汉进行了英勇的搏斗。经过三分钟的鏖战,他终于击败了那个醉汉,并救下了惊恐万分的少女。
他微笑着抱紧少女,像是把全世界都拥进了怀中……谁料第二天风云突变,那醉汉的真实身份竟然会是当地某个子爵的独生子!他反控告了柯尔文,并指证其实是柯尔文在强抢民女,甚至还出示了一份证明在那块以太水晶里,可以清晰地看见少女在某个穿着甲胄的猥琐男人怀里哭泣,而那个禽兽脸上居然还带着掩盖不住的淫笑!
柯尔文百口莫辩,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以比武对决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没想到那家伙穿上甲胄之后就像换了一个人,雄姿英发,帅气逼人,举手投足间都带着强者的气息,连围观的群众都不由得为其喝彩起来。
柯尔文怂了,然后被追着打……然后被赶出了城,被剥夺了骑士爵位,被遣送回家。一夜之间回到原点,他沉沦了两年……这期间他混过赌场、跑过商、当过一阵子纨绔子弟……但某一天他突然看见了父母斑白的双鬓,刹那间回想起了自己儿时的梦想那就是成为一名骑士啊!成为一名充满正义感的骑士!
于是他再度踏上了征途。
于是他来到了法兰西城。
于是他看见了混混们在欺负老人。
于是他决定见义勇为,高呼着骑士教义“为公义而战以对抗不平与邪恶”,然后冲了上去。
……
“好残忍,我都不忍心看了。”车上的威廉捂脸道。
“在说这句话之前好歹把工作做好,你手指间留的缝那么大,难道是在通风吗?”
“虽然我很想看下去,但表面工作还是要有的……”威廉继续捂脸。
窗外,四个混混模样的家伙正围着一个衣冠楚楚的人拳打脚踢,他们发扬了混混的优良传统,每一招每一式都不按套路出牌,使得柯尔文只有挨打之力,没有招架之功。而之前那个被欺凌的乞丐模样的老人,更是早就不知道跑去哪了。
“喂你们这是在耍赖啊!骑士间的对决!哪有从背后偷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