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召唤黑白无常,对钱松来说只是魂珠的附带能力而已,不值一提。
他是个妖怪,立志成为万劫不死、鸿蒙至尊的妖圣,而不是成为一个阎王。
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他的某具普通的分身会登上魂珠中的“阎王”宝座,统御万鬼,主掌轮回,但钱松的主意识雄心万丈,区区阎王,并不满足。
连AAO(Above-All-Others)的水平都达不到,也有脸自称穿越者?
就像这具肉体分身,因为已经不是紫薯之身,所以能动用的妖力也变得很少,因此,血肉分身必将走上一条迥异于妖修的肉身强化之路。
按照大妖传承里的说法,这种只修肉身的进化方向,和魂珠一样都是旁门左道,但钱松愿意去探索,去尝试。
想要成功,必须做到兼容并蓄,而非固步自封。
在保持本体和部分分身依然走妖修路线的前提下,百花齐放。
………………
一个在小镇边缘叫卖建材的白人小伙,被钱松的紫薯分身发现了。
紫薯分身一路跟踪,终于找到了血奴们的据点。
这是一处废弃的商场,因为这座昔日的通商口岸繁荣不再,这么大的商场,也都被废弃了。
天色不早了,钱松安排惊魂未定的简妮先去旅馆住下,他自己单独跑到那处据点去了。
为什么他不切换意识,使用分身前去了解情况,而非要使用这具血肉分身呢?
因为,他馋吸血鬼的身子。
这血肉分身一直以来都是靠着吞噬和分解各种生物的DNA来自我完善和进化的,像吸血鬼这种传说级的神奇生物,可遇而不可求,他又怎么可能不动心呢?
就算那个据点里没有吸血鬼,只有血奴,那也值得去看一看。
钱松离开没多久,简妮就睡着了——她今天受到了惊吓,而且灵魂出窍过,所以脑子很昏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