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珍?
那个编纂出《本草纲目》的李时珍?那个被世人尊称为医圣的李时珍?
宁修有些发懵,直到李时珍走出府衙才反应过来。
这时再去追却也有些不合适了。
李知府捋了捋胡须,沉声吩咐道:“来人呐,把人犯押到......押到官舍好生看管,待他伤养好后再移至大牢!”
他下意识的要命衙役把卢佑安押到府衙大牢。但猛然想起此刻卢佑安有重伤在身,若是丢到那阴暗的地牢中,很可能因为条件恶劣而一命呜呼。
这绝不是李知府想要看到的。这么一桩大案,要是卢佑安这个当事人不明不白的死了,他交待不了。
而如果能够把卢佑安明正典刑,对他来说也是一份不小的政绩。
方才那李郎中说的不错,站在郎中的立场,行医救人是不需要犹豫的。
但换个角度,站在为官者的立场,救活卢佑安却是为了政绩,两者根本就不冲突。
只能说各自有各自的立场,没有对错之分。
李时珍有权救活卢佑安,他李瑞也有权处决卢佑安。
对李瑞来说这是他最想看到的结局。
虽然证据确凿,但若是卢佑安抵死不认,恐怕会有人质疑他断案的公正性。
但卢佑安绝望之际咬舌自尽,便意味着他心虚了,要畏罪自杀。若他真的死了也不好办,偏偏他又被李郎中救活了。
李知府觉得一个天大的功劳砸在他的头上,砸的他美滋滋的。
当然这案子还没有结,李知府一拍惊堂木,咳嗽一声道:“多派些人去卢府查封抄家,男丁女眷全部锁入大牢中,金银细软尽数充入府库。待本府上书奏禀朝廷后再把这些金银悉数押解入京。”
李瑞初来乍到,跟本地的望族没有太多的瓜葛,故而他敢于把事情做绝。如果换做是陈县令,肯定是不敢做的如此绝的。万一卢家的人跳出来咬上他一口,他是不可能洗脱干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