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酒店,微凉的夜风吹过脸庞,陆言打了个哆嗦,感觉多了些穿书的真实感。

    虽然不是回到自己的身体里,虽然这本终极道具的故事有些一言难尽,但这里真的是比他之前随时随地可能丢命的情况要好太多了。

    回顾以前看书的内容,原主结局不好,无非是因为太过于作死,一门心思都扑在了跟主角受较劲儿上。

    虽然刚刚经历了生死转折点,但陆言认为,他不可能走上原主的结局,因为他对这些不感兴趣。

    整个故事,他都不感兴趣。

    你要问一个在逃生游戏里被死亡追逐了三年的人对什么最感兴趣,那必然是活着。

    好好活着,没有忧虑的活着,快快乐乐的活着。

    他懒得搭理书里出现的任何人,尤其是主角攻受,所以自然而然,他也不会走上原主的结局。

    陆言摸出手机,打开外卖软件看了下自己的家庭住址。

    不由得,他又想起了刚才拿错钱包的事,脸上难得浮现了些许尴尬的神色。

    真的是……那会儿他弯腰捡衣服的时候,靳卓风为了躲开他,动作大了些。

    他很清晰的观察到,对方西装内兜的位置有一个长方形的凸起,一看就是手机。

    再看他,衣不蔽体,手机钱包什么的都不在身上,所以他就理所当然的认为,他是把自己的手机钱包放到了床头柜。

    谁能想到这靳卓风这么有病,进酒店二话不说先掏钱包。

    不过好在手机是拿对了。

    陆言打了辆车,按照外卖地址回了自己家。

    与他印象里所有的明星都不一样,原主住的地方偏僻的令人发指,房子小的让人想哭。

    那是一个位于六环还要靠外,大概是城乡结合部的老旧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