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米读书>仙侠小说>明末行 > 第四百三十六章 来使
    崇祯十一年八月十六日陕西西安府

    天刚闪亮,李自成像往常一样,早早就起了床,匆匆地漱洗毕,便挂着花马剑,提着马鞭,走出老营大门。尽管知道天色大亮后天气肯定很炎热,他仍然穿着一件半旧的深蓝色标布箭衣,紧束丝绦,外罩老羊皮绎红色山丝绸旧斗篷,戴一顶北方农民喜欢戴的白色毡帽,上有红缨,脚穿一双厚底毡马靴。在清晨的凉风中做了几个活动,过了一会,他的义子李双喜和一群亲兵们牵着战马走来。他从一个亲兵手中接过丝缰,腾身骑上乌龙驹,向着寨门走去。

    李自成此时的心情不是很好,自打进入陕西后,原本就空虚的陕西很快就成了闯军的天下,这里是他的老家,衣锦还乡的李自成按理来说应该是非常愉悦的,但此刻的他却是愉悦不起来。

    因为他刚到了陕西,牛金星就屁颠屁颠的赶来,告诉他湖北给丢了,开头李自成还不当回事,湖北丢了就丢了北,反正自己已经在湖北搜刮了一次地皮了,那些有钱的士绅富户大部分都让自己搜刮了一遍,他庞刚即便是占领了湖北也不过是吃自己的残汤剩饭。

    但随之而来的事情却让他难受起来,这个庞刚竟然宣布脱离大明朝廷自己单干了,这个消息却是将李自成给郁闷得不行,感情自己给那庞刚当了一回开路先锋啊!

    自己前脚刚走,他后脚就立马接受,什么叫替人作嫁衣裳,这就是了。

    而且自打来到陕西后,李自成就发现虽然回到了家乡,但自己搜刮起地皮来却是不如在别的省份方便了。闯军的绝大部分将领都是陕西人,这就让他们做事的时候有了一层顾虑,陕西经过多年连年战乱,大的士绅富户逃的逃、死的死,剩下的都是些苦哈哈。而且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里乡亲,自然不能像在外面的省份时那么抢东西了。

    可这下问题就来了,不抢东西那还叫流寇吗,而且李自成手底下的六七万人马每天光是吃喝拉撒那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要是在这样坐吃山空的话,不用官军来围剿大伙迟早得散伙,为了这个问题,李自成这些天头发都掉了不少。

    西安府有一个红双镇。这里有一个铁矿,历来盛产优质铁矿,李自成数万人马,需要的兵器铠甲数量是巨大的,随着兵马的增多,光靠缴获官兵的武器来装备自己已经不现实,因此,李自成也特地成立了一个工匠营,专门负责军队的武器供应。

    李自成带着李双喜和数十名亲兵整个上午都在工匠营里转悠。包括那些打造兵器和缝制甲、帐、旗帜和号衣的各色工匠营盘。早饭,他是跟着红双镇的矿兵们蹲在地上一起吃的。工匠营约有三千多人人,十之九是挖煤窑的。只有少数是烧木炭的。挖煤窑的人在豫西一带称做煤黑子,原是失业农民,替人挖煤,活路极重,生活极苦,时常有生命危险,所以在明朝二百几十年中,以各地挖煤的矿工为主,还有开铜矿、铁矿、锡矿和银矿的工人。不断起事,官府和地主阶级统称之为“矿盗”。李自成驻扎红双镇以后,经常有附近的煤黑子一起一起地前来投军,编为一营,驻扎在一个背风向阳的山坳里。

    吃完早餐的李自成用袖子随手擦了嘴巴。随即又开始视察起来,只是当他单独一个人的时候,脸上却隐隐带着忧虑之色。

    这时,李双喜从一旁走了过来禀报道:“义父,李公子来了。”

    “快让他过来。”对于李岩。李自成还是很尊重的,就是这个人将原本一盆散沙的义军变成了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战斗力比起以前那可是提高了一大截,这可是全靠了他啊。

    “学生见过闯王。”很快匆匆赶来李岩走了过来对李自成施了一礼。

    李自成笑道:“李公子,你来得正好,现今咱们义军兵器匮乏,这个工匠营的产粮又跟不上,不知你有什么法子吗?”

    李岩摇了摇头,表示他也没有办法,毕竟这些东西可是实打实的难搞,不是说你的智谋出众就能搞到兵器的,精良的武器可不是靠吹出来的,只能靠一个稳定的工业基地来支撑。

    虽然早就预料到了结果,但李自成依然失望的叹了口气,他缓缓道:“李公子,自打芳亮、鼐儿等人被那庞刚杀害数万大军全军覆没后,咱们军中就有一种不好的传言,说什么那庞刚就是大明第一强军,也是咱们义军的克星。可我李自成就偏偏不信那个邪,我一定还要和他斗一斗,但谁让咱们是流寇呢,现在的义军兵器、铠甲、粮食、战马,什么都缺啊,没有兵器难道咱们让兄弟用拳头和那庞刚的青州兵拼命么?

    还有牛军师,若是不是他将咱们最后一批留在武昌府的银两和粮食给丢了,咱们的日子兴许会好过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