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米读书>青春小说>飞蚊症 > 第四十二章:罪恶
    科技的飞速发展,没有给这个星球适应的准备,一下子大家就由农业社会进入了科技社会,人们之间的紧密联系,让你不可能作为一个个体安静地活着。

    宁静村没有经历过那场战火的摧残,直到后来,里面的村民才渐渐知道了外面翻天覆地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跑出去闯荡,毕竟总是生活在一个地方不能彰显自己的个性。出去的人也有回来短暂生活的,不过很快就又出去了。

    很明显,他们不愿意一直待在这个地方了。外面的世界真的有那么好吗?当然,看看那些回来的人们,穿着光鲜亮丽。拿着一些村里人一辈子都看不到的东西回来,竟然可以换取一头猪,虽说山中平时吃肉也比较普遍,可是一头猪一头猪地吃,那可就是豪气了。

    村中有个小石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什么吃的都没有,全都是附近的村民施舍的斋饭,别人送过来什么就吃什么,有时候一连十几天都吃不上饭,只能喝水,所以老和尚骨瘦嶙峋,大约只有一个十岁小孩的重量。

    很多人都将他奉为神仙,觉得他很了不起,竟然可以这么长时间不吃饭。

    这个时候就有人前来咨询老和尚的意见,其中一个中年男人,带着两个儿子,自己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左手边牵着大儿子,右手边牵着小儿子,前两年在山里打猎的时候,碰上了一只斑斓大虎,本来也是勇敢之人,血气方刚,想着要是自己能够猎杀一只老虎,从今以后在村中就是最厉害的人,不仅能让家里人吃得高兴,还能让周围的人投来羡慕的眼光。

    老虎确实弄到手了,可是付出了一条腿的代价,这条腿可不是左右腿,而是中间那条。右腿只不过断了骨头,恢复之后走路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受伤之后,他躺在家中,暂时失去了劳动能力,不过那时候大儿子已经十岁了,小儿子也八岁了,家里基本的活都可以自己完成。而这个时候,离他们的母亲离去已经接近一个月了,谁也不知道他们的母亲去了哪里。

    传闻是他们的母亲听闻了消息,知道以后守活寡的日子难熬,就跟着别的男人跑了。即使是这样,周围的人表面上依旧很尊敬他,毕竟一个人打死了一只老虎,也害怕他,因为一个可以打死老虎的人,打死个人也不是什么难事。周围的邻居也帮了不少忙,才让他恢复得快了些。

    两年时间过去了,外面的世界真的太具有吸引力了,他作为一个村中的强悍代表,已经渐渐失去了往日的辉煌,没有人羡慕一个只靠蛮力生存的人了。人应该依靠大脑的智慧,去外面闯荡,好衣锦还乡,光宗耀祖。

    他是一边想继续待在这里,一边想离开这个地方。

    老神仙,老神仙?嗯,去哪里了!

    爹爹,老神仙没什么不住在天上呢?

    三人已经来到了石庙之中,这里地方很小,随便走两步就能看清里面的全貌,可是三人却没有看见老和尚。

    莫不是在外面挑水去了?中年男人带着两个儿子,又去外面四周看了看,还是没有见到老和尚。

    后山石堆旁边有一眼眼,里面的水不紧不慢地流着,形成了一个小水塘,谭中之水清澈明朗,倒映着蓝天白云。

    来,先喝点水。男人拿上旁边准备好的竹杯,先舀了一杯水给小儿子,而后又舀了一杯水给大儿子,接着小儿子有抢着喝了一杯,才轮到这里和了一杯,又牵着两个儿子的手,回到了石庙中,静静地坐着,等待老和尚出现。

    我们就坐在这里等等吧!也不知道老神仙去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