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营管理细则增补:
匠营分做两部,一部只做板车,不分心其☔⚲他,一部做杂活。
薪资同样两分,做板🚁🐜车木匠,一队十人,做成一辆板车,总赏粮五十🕫斤,人均五斤粮🙠🝣。
此可为永例。日後再做板车,皆用此法。
另,杂活工匠,月领粮二十五斤,🖊🐾🅛十天一领,首旬八斤,🌒⚅中旬八斤⚛💉🐅,下旬九斤。
此所以十天一领,盖激赏之法,应重时效,今日发粮,激赏之效今日最强,明🕍🈘日稍减,後日再减,不🙦🌤消数日,便成无效。
激赏重在时效,故粮十日一发,一月🙈🙈一发太久,五日一发🌒⚅太忙。”
“匠营副官鲁犁,统管全🄚局,只於其粮二十四🜨🄫斤。
因,匠营📬与军营不同🚁🐜。军中官高🕮则饷厚,此为惯例,无人异议。
然🄃🞃,匠营重劳作,有劳有饷,不劳不饷,此方为🄫🀢匠人间之惯例。鲁犁🕫为管制之官不g杂务,只管全局,若其饷高余众,人多不服。
故,匠营之官,免其劳作,稍薄其饷🙈,当无人异议。”
“得匠人所提改进生产之方法,两条。
一为,野外紮营,无🚁🐜有平地,於是刨凿等活,无平地可依,工速因此受制。可求购门板,😾以👹🍴为平地。
二为,可卸🆛🐎⚗车倒扣车架,车板底🕮部,一样b地平展。”
“又自匠人处,得板车管理法。
匠营板车做成,先配发匠营,以满足其生产和运载木料工件🏫、工具所需。
待匠人营板车配齐,”
写到这里,李孟羲顿笔,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