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莫非这位先生是觉得让一位女士出钱请客有损绅士风度,才这么抗拒坐下来?”
一手提公文包一手插兜的姜北笙,上穿一件浅蓝色衬衫,衬衫通体不见任何杂色也无多余装饰,衣领往下两粒扣子是解开的,严谨不足随意有余。
可衣角下摆的处置却又与魏思明这种一丝不苟的教条主义者无异,是整整齐齐扎在白色西装裤头里的假正经,两管裤脚下露出一双奶白色的皮鞋面。
虽然不够完美,但这毕竟是我第一次见识到一个清爽的姜北笙,耳目一新的感觉倒也勉强算得上。
“保持绅士风度固然重要,可让一位女士在这种公众场合难堪,也绝非绅士风度所为。”姜北笙的话与他的脸生得一样冷漠,他慢慢往这边走来,直到与魏思明比肩,才停顿了一下,话是冲着魏思明去的,看不出真实情绪的眼睛却似怒非怒似笑非笑的望着我:“这样如何?咖啡我请,既保护了你的绅士风度又保下了这位女士的面子。一举两得,二位以为如何?”
最后一字音刚落,姜北笙的嘴角突然浮现出一丝不屑,整个人轻松越过魏思明,一直被插在裤兜中的那只手被他抬到半空里,冲我一挥,又带点脾气的落下了。
这一挥虽快,却也不妨碍旁边的人将他无名指上那只不是一点点丑的戒指看清楚。这个旁边自然也包括我。
我一头雾水中狠狠蹙了一下眉。
他,竟然一直戴着。
这个念头一出,心房就猛地一颤,搁在桌面的那只手立刻被我以飞快的速度收回藏在了桌子底下。空荡荡的无名指像一所四处渗漏的屋子在风雨飘零中十分孤独且难受。
那天,我一出809的门,便马上摘掉戒指,在行李箱中替它找了个最隐秘最保险的安身立命之所。
为什么要把戒指藏起来?
我一直相信我是为了不被菜菜子识破我跟姜北笙假结婚的事。此时此刻,我才明白,藏起戒指,不是害怕身边的人如何,仅仅只是怕自己戴了,姜北笙却不戴。
不敢面对背叛,就先背叛着将约定打破掉。成年人的计较,在这个时候,像极了一个没有担当的胆小鬼。
躲在亲手用违约构筑的硬壳下,我这颗不老实的心,就这么毫无防备的变得异常紧张进来。
这份紧张虽不足以让我失了分寸,却也莫名其妙的将我变得格外听话。
乖巧的将旁边这个靠近过道的座位让了出来,姜北笙很熟稔的挨着我坐下。
魏思明额头上的皱纹几乎都可以画出一个几何图形,人却干脆又利索的坐了回来,只听他冷哼了一声:“你请?你是谁我都不知道,凭什么要让你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