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克干脆利落地丢下狱眼晨星,在他的眼中,那只紧握穆卡威特的手变得如此熟悉——像是飞马抢夺犯的手。
当夜幕降临时,在斯内尔港的大街小巷,经常有些骑矮脚马的家伙,慢吞吞跟着着行人走。当行人走到僻静无人处时,背后的家伙突然高速前冲,你挎在肩上提在手中的包裹就这样永远和你说再见了。
这些飞马抢夺的盗贼气焰十分嚣张,出手如电,路线又熟悉,一个包裹到了手中绝不久留,只要经过一个小巷拐角,立刻会转移到同伙手中,除非当场人赃并获,否则就算连人带马一起逮住,他也是抵死不认,还要反过来投诉你。
当初达克没少受这些混蛋的气,苦练了一番手速和握力,什么开水里抓猪胰脏、小铅球自抛自抓、五指收放撑牛筋之类都玩腻了,到后来,飞马抢夺的那帮货色,见了他绕道走!捎带着斯内尔港的大个子都免了被抢夺的苦楚。
现在,这么直不楞登的挥击路线,手里还拿着小二十斤的、加了黑曜石刃片的红木实心穆卡威特,比飞马抢夺贼慢了可不是一点半点。
达克轻轻一抓一握,牢牢擒住对方前臂,逆着肘关节的劲儿朝上一撅,对手嗷的一声惨叫,两脚都离了地,达克不客气地窝心一脚,把对方直直地踹出十多米远,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
台下响起巨大的倒吸气声。
“这乌鸦爪子真快!”有人忍不住赞叹道,“一闪,就给逮住了!”
“明明是个大块头,出手速度这么快,这怎么对付?”
“看来贴身战不好办了,不过,出手速度快不一定代表移动速度快,拖垮他;要不然,正面角力胜过他也行,再或者打打远程的主意。”
“快看快看,上去个拿长竿的瞎子!”
“什么瞎子,那是帖木里克部落的捕蝉者!”
“捕蝉者是什么玩意儿?”
“这些捕蝉者全靠听觉捕捉敌人位置,竿头专点要害,那么细的竿头,戳一下跟刺一刀没什么两样。”
“这么牛气,怎么成了战俘?”
“战场上不实用呗,两百人对冲,你点倒一个有什么用啊?不过现在这个单挑的局面倒是刚刚好。”
“快看快看!乌鸦躲开了!”
达克敏捷的向左小跳一步,闪开右侧点来的竿头,接着迅速低头,避开竿头的横扫,再猛地收腹,躲开竿头的挑击。